一、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規范性文件。 ?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負責林業和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等。負責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負責縣政府確定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工作。負責存量房交易監管及相關的房屋面積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做好房地產經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全縣重大自然資源權屬和不動產權屬爭議。?? ?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戰略和開發利用標準并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實施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擬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利用政策并監督實施。擬訂林產業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擬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權管理。指導林業幫扶、興林富民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林場、各類自然保護地、休閑觀光林業活動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建設,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組織擬訂并實施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擬訂城鄉規劃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儲備管理。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和建設用地及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管理。負責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管理。
7.負責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公益林建設保護和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公益林劃定和變更調整管理。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和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濕地保護利用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和恢復、疫源疫病監測。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設立、調整、規劃、建設相關工作。組織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
8.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國土綠化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森林和濕地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林業和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監督管理。組織林木種子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質量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9.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10.組織編制并實施地質勘查規劃。按權限負責地質勘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1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組織實施。協助應急管理部門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2.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業權有形市場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查。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13.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圖工作和測量標志保護。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
14.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并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擬訂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15.負責自然資源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
16.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監督、協調、指導全縣林業重特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涉林刑事案件的偵辦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處。
17.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部門預算包括: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本級預算和森林公安局、林權管理中心、木材檢查總站、局屬木竹出口辦公室、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慶元林場、實驗林場、永青國有林場、林業工作站。
二、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收支總預算17874.82萬元。?
(二)關于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收入預算17874.8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400.32萬元,占86.16%;政府性基金收入1660.00萬元,占9.29%;其他收入814.50萬元,占4.55%。?
(三)關于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支出預算17874.82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農林水支出9388.87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6173.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52.10萬元、其他支出1660.0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6900.70萬元,項目支出10394.47萬元。?
(四)關于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7060.32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400.32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60.00萬元;支出包括:包括農林水支出9388.87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5359.3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52.10萬元、其他支出1,660.00萬元。?
(五)關于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400.32 萬元,比2019年執行數增加1372.83萬元,主要是機構改革,財政核定人員經費增加所致。?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包括農林水支出9388.87萬元,占60.9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5359.35萬元,占34.80%、住房保障支出652.10萬元,占4.23%。?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事業機構(項)事務3281.16 萬元,主要用于局屬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動植物保護(項)事務159萬元,主要用于局屬森林病蟲害檢疫站松材線蟲病防控方面的支出。?
(3)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林業執法與監督(項)事務686.63 萬元,主要用于局屬森林公安局的基本支出。?
(4)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事務17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事務3546.45萬元,主要用于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基本支出。 ?
(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事務1240.17萬元,主要用于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國土整治,耕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調查與確權登記(項)事務1240.17萬元,主要用于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等方面的支出。?
(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地質勘查與礦產資源管理(項)事務30萬元,主要用于地質勘察行業和地質工作的管理支出。?
(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事務392.73萬元,主要用于其他項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事務652.10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及下屬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關于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480.3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074.5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405.84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它交通費用。?
(七)關于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660萬元,比2019年執行數減少44975.36萬元,主要是項目支出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科學技術支出(類)0萬元、占0%,其他支出(類)1660萬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事務16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項目支出。?
(八)關于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0年 “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74.71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增加5.72萬元,增加3.38%,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情況,2020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0%,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0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34.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7.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人員增加,預算標準有所提高。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領導及兄弟縣市工作人員來慶調查考察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39.9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44.09萬減少9.48%。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年度執行過程中,根據縣政府公車購置計劃批復情況,再予以調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9.9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及單位平臺租車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控制數減少。?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0年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森林公安2家行政單位以及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等1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5.84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增加33.61萬元,增加8.28%,主要是機構改革,財政所核定的機關運行經費增加所致。?
2.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64.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7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94.4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5輛,其中,領導用車0輛、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3輛、行政執法專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9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套)。?
2020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專項公用類和發展建設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514.09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事業機構(項)指:反映用于林業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動植物保護(項)指:反映動植物資源生存環境調查、監測、保護管理、野外放(回)歸、巡護、野生動物疫源監測防控、瀕危野生動植物拯救、繁育及進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執法與監督(項)指:反映執法與監督隊伍建設,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處和督辦,行政許可、復議與訴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林業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指:用于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合理開發利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國土整治,耕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1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調查與確權登記(項)指:用于自然資源部門用于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等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地質勘查與礦產資源管理(項)指:用于地質勘察行業和地質工作管理,礦業權管理,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0.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