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部門預算
一、慶元縣教育系統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規范性文件,推進教育系統法制建設。
2.負責全縣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 指導、督促和檢查全縣學校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以及全縣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4. 指導全縣中小學(含幼兒園,下同)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督促全縣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穩定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5.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并監督使用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6.負責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全縣中小學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健康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7.統籌管理和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國防教育,牽頭制定職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指導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職業指導和評估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民辦教育。
8.統籌規劃并指導全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參與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政策制定。指導全縣教育人才、教師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9.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
10.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11.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慶元縣教育系統部門預算包括:教育局本級、下屬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屬單位。
二、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慶元縣教育系統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收支總預算52708.06萬元。
(二)關于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收入預算52708.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2708.0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0萬元,占0%。
(三)關于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支出預算52708.06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教育支出52649.9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8.14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40033.4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924.58萬元,項目支出10750.01萬元。
(四)關于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2708.06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2708.06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萬元;支出包括:包括教育支出52649.9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8.14萬元。
(五)關于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2708.0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3936.60萬元,主要是壓減政府開支所致。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教育支出52649.92萬元,占99.89%,住房保障支出58.14萬元,占0.11%。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051.15萬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本級的支出。
(2)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務支出(項)1020.51萬元,主要用于教育本級及直屬單位的支出。
(3)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事務3708.51萬元,主要用于下屬幼兒園的支出。
(4)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小學教育(項)事務17973.46萬元,主要用于下屬小學的支出。
(5)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事務12395.01萬元,主要用于下屬中學的支出。
(6)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項)事務4670.17萬元,主要用于下屬高中的支出。
(7)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事務4420.33萬元,主要用于教育提質獎、教育現代化縣創建專項經費等項目支出。
(8)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中等職業教育(項)事務4940.27萬元,主要用于職業高中的支出。
(9)教育支出(類)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項)事務635.07萬元,主要用于成人職業技術學校的基本支出。
(10)教育支出(類)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項)事務72萬元,主要用于成人職業技術學校社區培訓經費等項目支出。
(11)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特殊學校教育(項)事務149.12萬元,主要用于培智學校各項支出。
(12)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進修培訓(項)事務381.87萬元,主要用于教師進修學校的各項支出。
(13)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事務528.45萬元,主要用于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新課程改革專項、寄宿生生均公用經費等支出。
(14)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704萬元,主要用于中小學幼兒園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教育項目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58.14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及下屬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關于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1958.0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0033.4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1924.5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它交通費用等。
(七)關于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關于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教育系統2021年 “三公”經費預算數為69.7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56.39萬元,下降44.72%,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情況,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與上年執行數持平,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沒有安排公務出國。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65.8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6.15%,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及兄弟縣市工作人員來慶調研指導考察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3.89萬元,與上年執行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年度執行過程中,根據縣政府公車購置計劃批復情況,再予以調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8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及單位平臺租車等支出。支出數少的主要原因是控三公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教育局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3.87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8.87萬元,下降 9.62%,主要是堅持政府過緊日子,進一步壓減機關運行經費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慶元縣教育系統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3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39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慶元縣教育系統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領導用車0輛、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慶元縣教育系統專項公用類和發展建設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847.61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教育支出(類)教育管理事務(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務支出(項)是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除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事務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是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小學教育(項)是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小學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小學的資助,如各類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項)是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初中教育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項)是反映各部門舉辦的高級中學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中介組織等舉辦的高級中學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8.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是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中等職業教育(項)是反映各部門(不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中等職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0.教育支出(類)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項)是反映各部門舉辦各類成人中等教育的支出。
21.教育支出(類)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項)是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22.教育支出(類)特殊教育(款)特殊學校教育(項)是反映部門舉辦盲童學校、聾啞學校、智力落后兒童學校、其他生理缺陷兒童學校的支出。
23.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進修培訓(項)是反映教師進修、師資培訓支出。
24.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是反映除中小學校舍建設、教學設施等項目以外的教育附加支出。
25.教育支出(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是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是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