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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164/2022-4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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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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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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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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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慶民〔2022〕23號
各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組織:
為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在促進民生改善、創新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引導和扶持社會公益事業發展,縣民政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社會效益為導向,以服務民生為目的,面向全縣社會組織廣泛征集公益項目,并對優秀公益項目給予資金扶持。通過公益創投活動,有效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治理,進一步推動公益事業健康發展,促進社會組織培育和發展。
二、申報條件和材料
1.申報主體
經縣民政局注冊登記(含公益組織的分支機構)和備案的社會組織,每個社會組織申報項目數一般不超過 1 個,申報項目的 主體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組織機構健全,財務管理規范;
(2)具有開展實施申報項目的能力和團隊。
2.申報項目范圍
申報資助的項目必須充分體現社會公益性,可以是社區服務、為老服務、助殘服務、青少年服務、救助幫困服務或在社會 工作和社會治理(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引導居民參與社會公共事務,提高居民自我服務、自我治理意識的各類服務)中起積極作用的各類社會公益項目。
3.項目要求
各申報主體要高度重視,積極謀劃,設計和推出社會需要、 群眾認可且自身能夠有效承擔的項目。要認真落實專人負責,及時組建團隊,確保項目按時有序完成。務必嚴格遵守相關承諾, 切實履行約定義務,嚴禁分包、轉包項目。(已享受或已申報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4.經費申報
2022 年度公益創投資助項目申報補助金額 1-2 萬元(特殊情況經審核研究后確定),各項目實施主體應根據項目規模、效益和投入等如實申報。
5.申報材料
申報公益創投項目須提交《慶元縣公益創投項目申請書》 (見附件)。
三、活動流程
1.項目申報(2022 年 4 月 15 日前)
各社會組織應當于 4 月 15 日前將申報材料提交縣民政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2.項目評選(2022 年 4 月 30 日前)
(1)資格審查,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
(2)組織評估,對審查通過的項目的可行性、創新性和社會效益等指標進行評估,并確認入選項目。
3.項目實施(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
項目實施完成后,接受資助的社會組織應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將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總結、受益對象名單和社會反響等情況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向縣民政局上報相關材料,縣民政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審查。
聯系人:胡肖鋒
電話:6113398
慶元縣民政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