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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1126000000/2022-4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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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減災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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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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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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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通告〔202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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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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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KQYD00-202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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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前后是我縣森林火災高發期。為有效預防森林火災的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規定,慶元縣人民政府決定:2022年3月25日至4月10日為全縣森林禁火期,林區內嚴禁一切生產性和非生產性野外用火。
在森林禁火期內,凡進入林區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以下七項規定:一是嚴禁攜帶火源、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二是嚴禁野炊、玩火、燃放孔明燈;三是嚴禁上墳燒香、點燭、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其他祭祀用品;四是嚴禁吸煙、亂丟煙蒂和火柴梗;五是嚴禁槍械狩獵、燒山狩獵、燒蟻窩;六是嚴禁煉山、燒田坎草、燒草灰、燒疫木;七是嚴禁其他一切野外用火行為。
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將依照《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特別是黨員及領導干部有違反本禁火通告者,將按有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10。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10日。
慶元縣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