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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21X/2023-5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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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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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10-13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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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實《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浙委辦發[2023]16號)工作要求,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展涉及營商環境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制定出臺本通知。
二、制定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政令第372號)第二十九條: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制定機關全面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后,應當及時公布繼續有效、擬修改、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三、清理結果
本次清理共梳理我局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
四、解讀機關
慶元縣水利局
聯系地址:慶元縣石龍街7號
聯系方式:0578-6111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