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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578/2023-5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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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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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11-22
舉水鄉人民政府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檢查工作辦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局成立檢查組,于2023年9月20日,采取就地檢查的方式對你單位2022年度財政法律法規等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現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檢查發現的問題
(一)內部控制執行不夠到位
1.存在不相容崗位未相互分離的情況,會計、出納表面已分離,實際操作會計與出納操作均為同一人,未實際分離;財務分管領導和內控分管領導同為一人。上述行為不符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2012〕21號)第十二條“ (一)不相容崗位互相分離。合理設置內部控制關鍵崗位,明確劃分職責權限,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互相制約、相互監督的工作機制。”的規定。
二、處理決定
責令你單位對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本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你單位應在30日內執行完畢,并將執行情況(附有關證明材料)以書面形式報送慶元縣財政局財政監督局,聯系人:吳麗娟,聯系電話:6019116。
你單位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行政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慶元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麗水市域內任一家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理決定不停止執行。
慶元縣財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