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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1126000000/2023-5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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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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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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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通告〔2023〕3號
【文字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做好“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探索鄉鎮(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經研究,決定賦權行政執法事項至松源街道辦事處,及動態調整黃田鎮行政執法事項,解決基層執法力量缺失,對違法行為“看得見、管不著”的問題和提升賦權精準性。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鄉鎮(街道)具體實施的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應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布,故制定本《通告》。
二、主要內容
《通告》分為四塊內容,兩個附件。
第一塊內容明確了松源街道辦事處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行使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的141項事項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措施等職權。第二塊內容明確了對黃田鎮人民政府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進行動態調整,黃田鎮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行使慶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共75項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措施等職權。第三塊內容明確了上述行政處罰權涉及作出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仍由縣級部門依法管轄。第四塊內容明確了在通告實施前已立案未結案案件仍由原行政執法部門繼續負責辦理和案卷檔案保管,并承擔相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責任。
附件一載明了松源街道辦事處具體行使的141項行政執法事項。附件二載明了黃田鎮人民政府具體行使的75項行政處罰權及收回的行政執法事項。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交由能夠有效承接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并定期組織評估。決定應當公布”。
《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第九條第二款:“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在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中,選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高頻多發、易發現易處置、專業要求適宜的行政執法事項,依法交由能夠有效承接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編制鄉鎮、街道具體實施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向社會公布后組織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51號)第二點“采取賦權方式的,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的原則,由縣(市、區)政府在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統一目錄和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中選擇高頻多發、易發現易處置、專業要求適宜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到鄉鎮(街道),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編制鄉鎮(街道)具體實施的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向社會公布后組織實施。縣(市、區)政府對鄉鎮(街道)具體實施的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四、注意事項
涉及作出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仍由縣級部門依法管轄。
五、適用范圍
松源街道、黃田鎮行政區域內
六、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慶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地 ???址:慶元縣松源街道工業路29號
電 ???話:0578-6016007
【音頻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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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