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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156/2024-5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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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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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4-30
“我滿懷感激寫了這封信,希望不要覺得我唐突。因為貴單位人性化的管理和暖心做法,讓我在假釋期間得以更快地融入社會,參與到企業的管理,恢復信心,積極工作與生活……”
4月11日,浙閩邊界三市(浙江省麗水市,福建省南平市、寧德市)六縣(浙江省慶元縣、龍泉市,福建省松溪縣、政和縣、壽寧縣、浦城縣)跨區域矯正提升會暨涉民營企業矯正對象監管措施研討會在慶元縣召開。研討會上,慶元縣司法局分享了一封來自涉民營企業矯正對象的感謝信。
據悉,嚴管期間的矯正對象吳某系多家企業的法人。在吳某服刑期間,其企業運營出現問題,亟需親自出面管理。今年2月,吳某向轄區社矯局提出了經常性跨杭州、麗水、慶元三地的申請。然而,此時的吳某尚處嚴管期間,根據相關規定一般不批準外出,這必將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生產。為此,慶元縣司法局第一時間商請縣檢察院的意見,聯合成立調查小組開展實地調查,組織召開吳某的經常性跨市縣外出事項公開聽證會,最終于3月份通過吳某的申請。
近年來,浙閩兩省邊界地區經濟發展不斷發展,特別是在竹木、食用菌、茶葉等產業發展方面的合作不斷深化,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因工作需要的經常性跨區域活動更加頻繁。
在本次會議中,為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企業經營的制約因素,持續助力優化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浙閩邊界檢察機關及司法行政機關就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監管措施進行新研究、新謀劃。
與會單位圍繞工作中的經驗做法、難點進行深入交流探討,共同簽署《浙閩邊界社區矯正工作跨區域協同監管實施意見》(試行)、《浙閩邊界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監管措施二十條意見》(試行),明確兩省在涉民營企業社區矯正對象監管的具體措施,通過跨部門、跨區域的政法機關的“聯動”,使社區矯正對象“出得去”也“管得住”。
下一步,慶元縣司法局將繼續深化社區矯正跨區域協同監管機制迭代升級,吹響涉企法治服務增值化改革“沖鋒號”,推動地方法治建設向縱深發展,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