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公積金新政來了!4月22日起正式施行!
取消保留金額,提高可貸額度,靈活就業繳存貼息...麗水市公積金新政策4月22日正式執行!(政策解讀附后)
政策解讀
一、關于優化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政策的解讀
問:制定背景
答: 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為我國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支持職工住房消費和改善居住條件上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我國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非全日制等新業態靈活就業的群體約2億人,為支持靈活就業人員住房消費,助力靈活就業人員改善住房條件,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明確提出,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等21個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鼓勵靈活就業人員參與住房公積金制度。2023年4月,我市出臺《麗水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取消“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需在我市連續正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6個月”的限制,實現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無門檻”準入。為進一步增加制度吸引力,引導鼓勵靈活就業人員想繳、愿繳、多繳,加強靈活就業人員住房保障,出臺此政策。
問:政策主要內容
答:一是給予繳存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人員0.5%的繳存利息補貼。二是對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連續正常繳存滿6個月及以上,本人及配偶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按需靈活提取。
二、關于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積金政策的解讀
問:制定背景
答: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一直是各級黨委政府關注的重點,2023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支持剛性和改善性需求,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麗水市委提出建設青年發展型城市,要求“建設安心安居的青年友好之城”。2024年,加大對青年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持力度被列入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實事項目。為貫徹落實黨委政府關于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的決策部署,結合制度實際,出臺此政策。
問:政策主要內容
答:一是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購房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上浮20%。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內,新市民、青年人的可貸額度上調為不超過貸款申請人夫妻雙方近12月(含申請貸款當月)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的30倍。同時,給予青年人首次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補貼。二是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對新市民、青年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市場租賃自住住房租金的,提取限額上浮20%。
問:新市民、青年人定義
答:新市民指申請業務辦理時距離在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首次開戶時間未滿3年(含)的貸款借款人、繳存人。青年人指申請業務辦理時未滿35周歲(含)的貸款借款人、繳存人。
三、關于全面取消保留金額政策的解讀
2015年4月,我市先后印發《麗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管理辦法(試行)》(麗公積金管委〔2015〕5號)、《關于發布麗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保留金額標準的通知》(麗公積金管委〔2015〕6號),明確在我市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需留足公積金月繳存額12倍的保留金額,貸款結清前不得提取。《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的通知》(麗公積金管委〔2016〕4號)將保留金額政策適用范圍拓展至在麗水市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我市繳存職工。
出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保留金額政策,是在存貸比居高不下、住房公積金資金緊張的背景下,平衡享受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職工繳存貢獻與貸款權益,展現住房公積金制度互助性,緩解住房公積金流動性壓力的有效舉措。近年來,我市的存貸比也逐年下降,政策面臨的形勢發生了新變化。2023年11月,我市印發《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部分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保留金額政策的通知》(麗公積金管委〔2023〕6號),取消了退休提取、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出等情況下賬戶余額保留政策。現為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全面取消保留金額政策。
四、關于支持住房公積金借款人變更還款方式及縮短還款期限的解讀
當前房地產形勢發生變化,職工申請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的業務量大幅增加,職工在辦理提前還貸業務的同時提出變更還款方式、縮短還款期限的訴求。支持按揭貸款借款人自主變更還款方式及縮短還款期限,是商業銀行的通行政策。為滿足群眾需求,減少借款人利息支出,減輕還貸壓力,參照商業銀行政策,支持住房公積金借款人變更還款方式及縮短還款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