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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740502065/2024-5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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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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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6-20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各鄉鎮文化站,各文旅企業:
現將《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防汛防臺應急工作預案》和《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防汛防臺專項工作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慶元縣旅游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2024 年4 月22 日
《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防汛防臺應急工作預案》
為科學、有序、高效地做好防汛防臺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防汛防臺應急工作預案》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主要工作職責
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防汛防臺抗旱應急搶險和救援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總結評估工作。
二、組織指揮與職責分工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設立總體聯絡組、情況匯總組、搶險指導組、抽查督辦組、后勤保障組等5 個防汛防臺工作組。局長負責全局組織指揮,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各工作組的組織指揮。
(一)總體聯絡組
總體聯絡組由局市場管理和廣電科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負責會議通知,文件、傳真的收發、催辦督辦;統籌協調、督促檢查、信息溝通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旅行社團隊情況、游客疏散等情況;完成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二)情況排摸組
情況摸排組由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各司其職負責好文保單位、A 級旅游景區、旅行社、星級酒店、娛樂場所、網吧、涉旅在建項目、公共文化場館、藝術和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等場所災情情況統計、核實工作,按照規定時限,做好災情排摸、數據統計、審核匯總等工作。
(三)搶險指導組
搶險指導組由局市場管理和廣電科、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現場搶險指導工作,對險情發展趨勢及控制進行研判,為領導現場指揮搶險提供技術保障。
(四)抽查督辦組
抽查督辦組由局機關黨委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防汛防臺期間各類責任人的抽查和防汛防臺紀律的檢查工作。
(五)后勤保障組
后勤保障組由局辦公室相關人員組成,根據工作需要,設接待崗、車輛保障崗、機動崗等崗位。主要職責:負責做好防汛防臺應急期間值班事宜防汛防臺應急工作物資采購、車輛調度、接待服務、后勤生活、會務管理以及防汛防臺應急期間值班人員安排等有關保障工作。
三、預案啟動
(一)啟動標準
當縣防指辦啟動防汛防臺Ⅳ級應急響應時,做好本預案啟動前準備,總體聯絡組先行進崗到位,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當縣防指辦啟動防汛防臺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全面啟動本預案,所有應急工作組進崗到位,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二)啟動程序和方式
當達到啟動標準時,市場管理和廣電科負責人提出啟動本預案建議,由局長決定啟動本預案。當縣防指辦啟動防汛防臺Ⅳ級應急響應時,市場管理和廣電科負責電話通知總體聯絡組組長,宣布啟動預案,要求進崗到位。同時短信通知其他應急工作組組長做好進崗準備。當縣防指辦啟動防汛防臺Ⅲ級應急響應時,由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召集各應急工作組組長、局機關各科室和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通報汛情,宣布全面啟動預案。
四、應急響應行動
按汛情或臺風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個等級。
(一)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分管領導主持召開防汛防臺會商會議,部署防汛防臺工作。
2.總體聯絡組人員進崗到位,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加強與市文廣旅體局和縣防指辦的聯系,密切注意汛情、臺風動向,及時收發和報送信息,做好信息指令的上傳下達。
4.下發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通知。(責任分工:總體聯絡組)
(二)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防汛防臺會商會議,部署防汛防臺工作。
2.局主要領導主持召開防汛防臺工作組動員部署會議,局防汛防臺工作組人員全部進崗到位,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下發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通知,加強24 小時值班,局分管領導要進崗帶班。同時,視情通知全縣各A 級景區涉水游樂項目以及其他高風險旅游項目停止營運,各A 級景區臨江臨水等危險區域在建旅游項目停工,并全力做好組織撤離、疏散游客等準備工作;對于風險較大的戶外文化旅游活動應及時暫停或延期舉辦。(責任分工:總體聯絡組)
4.開展防汛防臺期間各類責任人進崗履職情況的抽查,并將抽查情況形成書面通報文件。(責任分工:抽查督辦組)
5.做好各工作組間的人員應急調配,制訂防汛防臺期間人員值班表。做好應急用車調派、上級防臺工作組接待服務、防臺工作人員后勤生活等保障工作。(責任分工:后勤保障組)
(三)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主要領導協助縣領導組織防御工作。
2.局班子成員堅守崗位,組織指揮各防汛防臺工作組按職責開展工作。
3.起草下發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通知;通知全縣A 級景區逐步關閉,景區內在建項目一律停工;各類戶外文化旅游活動一律暫停或延期舉辦;每日2 次收集整理防臺工作動態,向市文廣旅體局和縣防指辦報告工作動態。(責任分工:總體聯絡組)
4.局分管領導進駐縣防指辦,局主要領導未經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意不得離慶外出,并保持24 小時通信暢通。
5.按照規定時限,做好景區災情、人員轉移等統計、審核、上報工作。(責任分工:情況摸排組)
6.加強防汛防臺期間各類責任人進崗履職情況的抽查,及時通報,并跟蹤督辦落實。(責任分工:抽查督辦組)
7.組織、協調開展現場搶險的準備工作。(責任分工:搶險指導組)
8.做好各工作組間的人員應急調配和后勤保障服務工作。(責任分工:后勤保障組)
(四)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局主要領導協助縣領導組織防御工作。
2.局各防汛防臺工作組按職責開展工作,局其他人員全體在崗待命。
3.起草下發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通知;全縣A 級景區全部關閉;在建文旅項目一律停工;各類戶外文化旅游活動一律暫停或延期舉辦;全縣各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一律暫停線下服務;根據汛情、臺風影響情況,起草防風、防雨或防潮等有針對性地防御通知和人員梯次轉移命令;做好應急響應進一步提升后的緊急工作會議、防御指令的各項材料準備;每日3 次收集整理防臺工作動態,向相關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責任分工:總體聯絡組)
4.按照規定時限,做好災情、人員轉移等統計、審核、上報工作;突發災情、險情隨時報告。(責任分工:情況摸排組)
5.繼續加強防汛防臺期間各類責任人進崗履職情況的抽查,及時通報,并跟蹤督辦落實。(責任分工:抽查督辦組)
6.做好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赴一線的對接聯絡和搶險工作;指導市場經營主體做好搶險工作,對險情發展趨勢及控制進行研判,為領導現場指揮搶險提供技術保障。(責任分工:搶險指導組)
7.做好各工作組間的人員應急調配,監督檢查各組人員到位、履職情況,繼續做好各項保障服務工作。(責任分工:后勤保障組)
五、響應降級與結束
當縣防指辦宣布結束應急響應或應急響應等級調整為Ⅳ后,根據氣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各地搶險救災工作實際情況,由局長或其授權的班子領導宣布結束應急響應,并由市場管理和廣電科通報各位局領導和各應急工作組組長。
六、災后處置和應急保障
(一)災后排查
在臺風登錄后的48 小時內,組織力量對災后各A 級景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高風險旅游項目等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一時不能排除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嚴防二次災害發生。(責任分工:搶險指導組)
(二)災情核查
開展災情抽查復核,統計核查文化旅游系統受災情況,指導各地開展災情核查上報,并以書面形式報告縣防指辦。(責任分工:情況摸排組、總體聯絡組)
《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防汛防臺應急工作預案各工作組組成人員名單》
一、總體聯絡組
組長:劉永興
副組長:全盛偉、陳敏
責任單位:市場管理和廣電科、辦公室
二、情況摸排組
組長:各領導班子成員
副組長: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
責任單位: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三、搶險指導組
組長:王國飛
副組長:全盛偉、吳小紅
責任單位:市場管理和廣電科、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
四、抽查督辦組
組長:闕文偉
副組長:葉劍沖
責任單位:機關黨委
五、后勤保障組
組長:吳宗祥
副組長:陳敏
責任單位:辦公室
《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防汛防臺專項工作指南》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為依法、科學、高效、有序應對和防范臺風、洪澇等氣象災害帶來的不利影響,保證防汛防臺工作依法、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提高全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防汛防臺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浙江省》《麗水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麗水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防汛防臺專項工作指南》等有關文件,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工作指南。
1.2 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全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防汛防臺工作。
1.3 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統一指揮,科學應對,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協同高效,聯動處置的原則。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設立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由局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局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總指揮,其他局領導任副總指揮,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場管理和廣電科。各文旅企業都應建立防臺防汛組織指揮體系。
2.2 工作職責
2.2.1 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職責
在縣委、縣政府和市文廣旅體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縣文廣旅體系統防汛防臺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統一指揮全系統防汛防臺工作,宣布啟動、調整、結束防汛防臺應急響應。
(2)在省、市、縣各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3)組織召開系統防汛防臺工作會議,安排部署防汛防臺工作,制定各項防汛防臺應急措施。
(4)組織編制并實施防汛防臺預案。
(5)組織開展防汛防臺檢查,督促各單位在防汛防臺期間關停場所設施、指導人員疏散、安全救助等工作。
(6)動員全系統搶險救災,指導災后重建工作。
(7)安排應急值班值守。
2.2.2 局機關各科室工作職責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防汛防臺的組織協調、值班值守調度、經費落實、機關防汛防臺用具的配置、車輛的調配、機關大樓設施的管理、會議保障以及值班人員的食宿等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輿論監測工作;負責防汛防合資金的調配工作,根據受災情況,積極爭取修復資金,保障資金及時到位;完成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局機關黨委:負責做好防汛防臺思想教育、宣傳發動等工作,弘揚好人好事;負責防汛防臺工作行政監督、責任追究等工作;負責防汛防臺工作中干部職工利益的維護及勞動保障等工作;慰問防汛防臺一線工作人員,安撫受災、傷病人員。
公共文化和遺產科:負責督促指導全縣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等公共文化場館做好防汛防臺相關工作;完成局防指辦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資源規劃和開發科:負責督促指導全縣涉旅在建項目等行業做好防汛防臺相關工作;完成局防指辦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體育和產業發展科:負責督促指導全縣體育場館、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等級民宿等行業做好防汛防臺相關工作,完成局防指辦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市場管理和廣電科:負責局防指辦具體工作,統籌協調、督促檢查、信息溝通等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重大洪澇臺突發事件的搶險救災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應急廣播調試和安全播出等工作,督促指導A 級景區、旅行社、星級飯店等場所做好防汛防臺相關工作,完成局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負責督促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經營場所做好防汛防臺相關工作,完成局防指辦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文物保護所:負責督促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單位等行業做好防汛防臺相關工作,完成局防指辦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其他業務單位:負責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內的防汛防臺相關工作,并督導相關業務聯系單位做好防汛防臺工作;完成局防指辦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2.2.3 局直屬各單位工作職責
局屬各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本場所的文化旅游活動演出的防汛防臺相關工作,包括防汛防臺自查、內部巡查和隱患排查等工作,落實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完成局防指辦布置的其他防汛防臺工作。
3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為IV 級、Ⅲ級、Ⅱ級、I級響應。防臺防汛期間,原則上根據縣防汛防臺指揮部響應等級同步調整應急響應等級,其他特殊情況下由局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決定啟動或調整相應等級。期間,局防指辦根據響應級別協調、指導督促落實相關防汛防臺措施;局辦公室及時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3.1 分級響應
3.1.1 Ⅳ級應急響應
(1)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及各成員保持24 小時通信暢通。
(2)局防指辦密切關注災情動向,及時掌握氣象信息和災情趨勢,在系統內發布防汛防臺預警。
(3)根據上級風險告知函的要求,落實本領域風險管控措施。
(4)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每日按時向局防指辦報送工作動態信息和數據。
(5)視情關閉危險性較大的涉山、涉水A 級景區;各景區按照“一景一策”游客疏散轉移工作方案,及時疏散、勸返游客,加強巡查。
(6)視情關停A 級景區內涉水、滑翔等新業態旅游項目;各景區按照“一景一策”游客疏散轉移工作方案,及時疏散、勸返游客。
(7)旅行社及時調整行程計劃,組織撤離游客,提示游客注意防臺安全。
(8)根據臺風動向和交通信息,及時勸返游客,特別是對臨水臨崖偏遠景區的游客做到應撤盡撤。
3.1.2 Ⅲ級應急響應
(1)局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副總指揮輪班,局機關各科室安排人員值班;局屬各單位嚴格落實24 小時值班值守制度。
(2)局防指辦密切關注災情動向,及時掌握氣象信息和災情發展趨勢,在系統內及時更新防汛防臺預警。
(3)根據上級風險告知函的要求,落實本領域風險管控措施。
(4)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每日按時向局防指辦報送工作動態信息和數據。
(5)視情關閉涉山、涉水A 級景區;各景區按照“一景一策”游客疏散轉移工作方案,及時疏散、勸返游客,加強巡查。
(6)視情關閉其他A 級景區內新業態旅游項目;各景區按照“一景一策”游客疏散轉移工作方案,及時疏散、勸返游客做好防臺風相關工作。
(7)按照“一社一策”預案,停止旅行團進臺,及時調整行程;根據臺風動向和交通信息,盡快撤離、轉移在臺團隊游客,做好安全警示和勸導工作,對臨水臨崖偏遠景區的游客做到應撤盡撤。
3.1.3 Ⅱ級應急響應
(1)局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進駐縣防指辦,局其他領導在崗待命,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到崗值班值守。其他科室相關負責人在崗待命,并落實24 小時值班值守制度。
(2)局防指辦密切關注災情動向,及時掌握氣象信息和災情發展趨勢,在系統內及時更新防汛防臺預警。
(3)根據上級風險告知函的要求,落實本領域風險管控措施。
(4)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每日按時向局防指辦報送工作信息、數據。突發事件隨時報送
(5)立刻關閉所有A 級景區,各景區按照“一景一策”游客疏散轉移工作方案,及時疏散、勸返游客,加強巡查,
(6)做好旅游團隊帶留游客的安全管理和服務工作。
(7)視情關閉公共文化場館,停止一切室內外大型活動
(8)局領導視情帶隊分組到各重點企業開展實地檢查,指導防汛防臺工作。
3.1.4 I 級應急響應
(1)局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總指揮、常務副總指揮進駐縣防指辦,局其他領導根據局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指派,視情赴一線指導救災。局相關業務科室主要負責人到崗值班值守。其他科室負責人在崗待命并落實24 小時值班值守制度。
(2)局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根據災情發展趨勢和上級有關指令,召開系統防汛防臺工作緊急會議,動員全系統做好防汛防臺各項工作。
(3)局防指辦密切關注災情動向,及時掌握氣象信息和災情發展趨勢,在系統內及時更新防汛防臺預警。
(4)根據上級風險告知函的要求,落實本領域風險管控措施。
(5)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每日按時向局防指辦報送工作信息、數據。
(6)各A 級景區通過視頻遠程監控等實時關注設施設備安全,做好防臺工作,未解除響應前嚴防返流游客。
(7)督查屬地加強巡查,做好旅游團隊帶留游客的安全管理和服務工作,未解除響應前嚴防游客外出、返流。
(8)立刻關閉互聯網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和公共文化場館停止一切文旅活動。
(9)相關業務科室重點督促做好人員的轉移安置和本領域的防汛防臺工作。
3.2 信息報送
3.2.1 定期報送
1.報告時間:Ⅳ、Ⅲ級響應時,一天一報,截止時間為每天15:00;Ⅱ級響應時,一天兩報,截止時間為每天7:00、15:00;I 級響應時,一天三報,截止時間為每天7:00、11:00、15:00。如有進一步要求,以局防指辦要求為準。
2.報告內容:突發災情、險情、災損及搶險救災情況;各A級景區關閉、人員轉移疏散安置情況;文化活動場所關閉、重大活動暫停情況;旅行社旅游團游客延期情況、轉移疏散安置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3.報告單位: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報送全縣本領域相關情況,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報送本單位相關情況。
3.2.2 突發事件報送
各單位遇人員傷亡事故及險情的,要隨即電話上報縣局防指辦,并在事發1 小時內書面報告有關情況,后續情況每2 小時再報告一次。
3.3 搶險救災指揮調度
1.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指揮原則,在做好各自搶險救災工作的基礎上,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根據需要統一調度全行業搶險救災隊伍、車輛、機具、物資;必要時,根據縣防指或應急指揮部門的指令,調度有關搶險救災隊伍、車輛、機具和物資。
2.各單位發現險情并無法迅速解決時,除立即啟動搶險救災程序實施搶險外,應迅速上報縣局防指辦。
3.局搶險救災指揮程序:①接到險情報告后,局防指辦迅速了解核實情況、做好情況記錄,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如需縣局協調處理的,應會同業務科室組提出險情處理建議,供領導決策。
②局值班領導根據各方提供的情況進行決策,下達搶險指令。遇重大險情時,應及時向防汛防臺工作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視情決定派出現場指揮員,趕赴搶險現場實施統一指揮。現場指揮員應確定一名聯絡員隨時與縣局防指辦保持通信聯絡,及時報告搶險情況。
③局防指辦根據值班領導的指令,立即協調隊伍、車船、機具、物資趕赴搶險現場進行搶險。
4.凡接到上級下達的搶險任務時,有關人員應迅速報縣局值班領導。局值班領導根據情況決定派出現場指揮員,現場指揮員在上級指揮下負責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系統搶險隊伍的組織、派遣、指揮工作,并確定一名聯絡人員及時與縣局指揮中心聯系,溝通搶險信息。
3.4 應急結束
當縣防指發布結束應急響應指令時,縣局同步結束應急響應。應急響應結束后的工作包括:
1.迅速組織投入各場所的搶修工作,盡快恢復生產,確保安全、有序、暢通。
2.做好災害損失情況的統計上報工作,各單位在應急響應結束后一日內上報局防指辦,局防指辦匯總后上報有關部門。
3.做好災后恢復補助工作,對嚴重災害單位,根據災害損失情況,積極爭取并下發補助。
4.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報道防汛防臺工作動態和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對防汛防臺有突出成績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追究相應責任。
5.及時做好防汛防臺工作總結,提煉經驗教訓,修訂預案,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