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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1126000000/2024-5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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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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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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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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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慶政發〔2024〕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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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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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KQYD00-2024-0006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慶元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慶政發〔2021〕6號)(以下簡稱《意見》)的個別條款作如下修改:
一、《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慶政發〔2021〕6號)第三部分第6點修改為“對被認定為省級、市級服務業重點企業的,在被認定當年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晉升享受補差)。”
二、刪除《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慶政發〔2021〕6號)第三部分第8點。
三、《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慶政發〔2021〕6號)第四部分第10點修改為“支持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支持企業申報省級、市級服務業重大項目,當年認定的省級、市級服務業重大項目,并如期完成年度任務,分別給予1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p>
四、《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慶政發〔2021〕6號)第五部分第12點修改為“支持批零住餐樣本企業發展。對按時準確報送統計報表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的企業(個體戶),按照統計部門的統計口徑,當年營業收入在往年最高額基礎上增長10%-30%(含)的,獎勵5000元;增長30%以上的,獎勵7500元?!?/p>
五、刪除《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慶政發〔2021〕6號)第六部分第14點。
六、《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慶政發〔2021〕6號)第七部分第15點修改為“本意見規定的獎勵適用范圍為在慶元縣依法經營、財務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按時準確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等相關報表,符合獎勵政策的企業(個體戶)?!?/p>
七、《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慶政發〔2021〕6號)第七部分第17點修改為“企業可同時享受本政策和省級以上扶持政策。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獲得本政策不同類別獎勵的分別進行獎勵;獲得同一類別不同級別獎勵的,按就高原則獎勵;同一類別符合我縣多項獎勵、補助、補貼扶持政策的,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此外,對上述規范性文件的內容序號作相應調整。
本通知自2025年3月2日起實施。
正文:
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pdf
附件:
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wps
慶元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