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件整改工作要求,因政策處理原因,原定于2024年12月底完成銷號的X3ZJ202405300090號交辦信訪件無法如期完成整改工作,特將整改時限調整至2025年6月底,特此公示。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整改措施調整 | 調整整改時限的原因 | 主辦單位 |
1 | X3ZJ202405300090 | 慶元縣存在以下問題:1.屏都街道菊水工業園、浙江吉安木業有限公司、九川竹木有限公司經常排放灰煙、黑煙。2.昌達紙業有限公司煙囪經常排放帶灰的煙霧,有刺激性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 原整改時限為2024年12月底調整至2025年6月底。 | 供熱管道鋪設涉及糾紛,政策處理暫未完成,無法進行管道鋪設。 |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慶元分局 |
附件: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要求對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X3ZJ202405300090號問題整改時限進行調整的報告
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要求對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X3ZJ202405300090號問題整改時限進行調整的報告2025.1.16.pdf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慶元縣整改工作協調小組 ?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