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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331126000000/2024-5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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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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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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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通告〔2024〕6號
【文字解讀】
關于《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或目的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減少火災、人身傷害等事故發生,進一步減少噪聲污染、大氣污染,提升生態文明縣城建設水平。2021年我縣出臺了《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部分縣域范圍內全年段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現因城市建設等原因,需要對禁燃范圍進行修改,特制定本規定。
二、制定依據
1.《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2.《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
3.《麗水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禁止在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區、縣經濟開發區民族創業園等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和鎮建成區、鄉人民政府所在地連片村莊建成區范圍內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具體范圍見慶元縣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紅線圖)
四、適用對象
適用于慶元縣行政范圍內。
五、注意事項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外的辦公場所、文保單位、車站、醫療機構、學校、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重點防火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六、關鍵詞解釋
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包括各種煙花、爆竹(鞭炮)、禮花彈等。
七、新舊政策差異
新的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劃定,紅線圖范圍做出相應修改:
1.將濛洲街道大坑、下灘納入禁燃區,烏林不再納入禁燃區;
2.原黃田鎮禁燃區紅線圖由雙洋新村調整至柏渡口村下洋橋;
3.原荷地鎮紅線圖范圍未將荷地加油站區域列入,現荷地鎮加油站劃入紅線圖范圍。
《慶元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2021年11月1日發布的〔2021〕第7號通告同時廢止。
八、政策實行時間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九、解讀機關(解讀人、咨詢方式)
解讀機關:慶元縣公安局
解讀人:吳進軍
地址:慶元縣濛洲街道文昌路1號
咨詢電話:0578-6235141。
【音頻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