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002658164/2025-60044
-
發布機構:
慶元縣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2-11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8號)和《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浙民助〔2019〕134號)的規定,各鄉(鎮)、街道共批準1月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920戶,5097人,低保救助金429.0510萬元(詳見附件)。低保救助金將通過“浙里基財智控“一鍵直達”應用”統一發放到低保家庭戶主“社保卡”賬戶。
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兜底”政策,各鄉(鎮)、街道要本著“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密切關注低保家庭生活情況,隨時了解掌握低保對象變動情況,切實做好動態管理工作,確保“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同時,按規定做好低保對象名單公布工作,并通知當事人。
慶元縣民政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