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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164/2025-6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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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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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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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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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慶民〔2025〕4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持續鞏固深化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推動社會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實施,根據《浙江省民政廳轉發民政部辦公廳2025年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民助〔2025〕222 號)文件要求,結合《麗水市民政局關于印發2025年社會救助綜合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縣民政局決定開展 2025 年社會救助綜合治理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進一步聚焦社會救助領域在政策落實、業務經辦、工作作風、資金發放、信訪化處等關鍵環節存在的風險和問題,堅持立行立改與長效治理相結合,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損害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持之以恒做好社會救助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排查整治,著力構建親清透明、高效規范的社會救助體系。
二、組織領導
縣民政局成立社會救助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社會福利救助科。
組 ???長:范修亮?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 組 長:胡榮淼?縣民政局黨副局長?
成 ???員:吳宏燦?社會救助福利救助科主要負責人?
吳衛玲?移民工作中心副主任
吳麗麗?社會組服務中心副主任
三、整治重點
圍繞上級民政部門明確的治理重點,結合我縣實際,以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整治為主線,持續加強綜合治理的深度和力度,重點推進5個方面共13項整治任務。
(一)深入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3 項)。一是鞏固“關系保”“人情保”整治成果,嚴防優親厚友、暗箱操作問題,確保不出現破零情況。二是嚴格落實“應保盡保”要求,及時糾正未經規定程序作出主觀判斷、政策執行簡單化“一刀切”等因素導致的符合條件對象未按規定納入相應保障范圍問題。三是嚴格落實“按時足額”要求,及時糾正各類救助資金發放不及時、不足額問題。
(二)深入整治政策執行不規范問題(3 項)。一是貫徹落實《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的意見》相關要求,全面開展低收入幫扶家庭的排查認定。二是嚴格執行新的漸退期規定,及時糾正漸退期內未按原救助標準給予保障待遇問題。三是加強特困人員協議簽訂和照料護理,及時糾正協議簽訂文本不規范、照料義務未履行到位問題。
(三)深入整治救助資金違規違紀問題(2 項)。一是嚴格落實社會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規定,加強對資金撥付的監管,嚴肅查處騙取套取、貪占挪用、虛報冒領、截留滯留等問題。二是規范社會救助對象銀行卡和存折代管備案要求,及時糾正社會救助工作人員或村干部未經備案違規代持救助對象卡折、擅自支取使 用卡折內救助資金等問題。
(四)深入整治工作作風不嚴不實問題(3 項)。一是結合公權力大數據監督,規范社會救助經辦流程,加強對省“親清救助” 監管系統的應用,及時糾正“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二是加強常態化明察暗訪,及時糾正各級救助經辦人員推諉扯皮、 態度惡劣以及救助熱線開而不通、接聽不及時、解答不恰當等問題。三是建立經辦人員與救助申請人“雙承諾”機制,提高動態管理精準度,及時糾正未經規定核查程序口頭拒絕群眾救助申請,因履職不到位出現違規享受救助待遇、年度復核后家庭情況發生變化未開展系統檔案更新等問題。
(五)深入整治信訪矛盾化處不力問題(2 項)。一是持續暢通社會救助領域信訪渠道,切實化解對群眾合理信訪訴求處理不力導致的重復訪、越級訪問題,及時糾正以息訪罷訴為目的違規 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救助保障范圍的“政策保”問題。二是配合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對社會救助領域發現問題的會商研判和查處力度,及時糾正問題排查不全面、核查不深入、處置不規范等問題。
四、進度安排
本年度社會救助綜合治理行動貫穿全年,不分階段,按月推進。縣民政局社會救助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將通過鄉鎮社會救助領域專項定點督查、交叉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到各鄉鎮開展綜合治理督查工作,請各鄉鎮結合2025年城鄉低保、低邊家庭年審工作開展自查,年底收尾階段做好全面復盤總結,及時上報綜合治理行動年度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鄉鎮(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開展社會救助綜合治理行動的重大意義,不斷增強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做到思想上不松懈、責任上不松動,行動上不松勁,推動綜合治理走深走實。
(二)強化責任擔當。鄉鎮(街道)要迅速開展工作部署,壓實主體責任,以“嚴真細實快”的工作作風推進各項整治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三)加大整改力度。鄉鎮(街道)要圍繞整治重點,做到當前“靶向治療”和長遠“系統預防”相結合,對發現問題立行立改,推進綜合治理常態化長效化。
慶元縣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