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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164/2025-6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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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
慶元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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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5-22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jù)《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8號)和《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jīng)濟狀況認定辦法》(浙民助〔2019〕134號)的規(guī)定,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共批準5月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954戶,5164人,低保救助金433.59萬元(詳見附件)。低保救助金將通過“浙里基財智控“一鍵直達”應用”統(tǒng)一發(fā)放到低保家庭戶主“社保卡”賬戶。
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兜底”政策,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本著“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密切關注低保家庭生活情況,隨時了解掌握低保對象變動情況,切實做好動態(tài)管理工作,確保“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同時,按規(guī)定做好低保對象名單公布工作,并通知當事人。
慶元縣民政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