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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25MB1628481C/2026-10104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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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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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3-02
目錄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6年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
四、2026年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部門預算表
(一)2026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6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6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6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6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6年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2026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26年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能是:
1、組織起草并實施文化、文物、廣電、旅游、體育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2、統籌規劃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廣電旅游、體育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融合發展和體制機制改革。
3、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組織、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旅游和體育活動。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縣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4、負責全縣文化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體育公共服務建設,指導縣重點及基層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5、指導、推進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旅游、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旅游、體育行業信息化、數字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文化藝術、文博、廣電、旅游和體育人才隊伍建設。
6、組織實施文化、文物、廣電、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利用和投資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全縣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產品、旅游目的地、旅游線路的規劃開發。指導假日旅游、紅色旅游發展。
7、擬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廣電旅游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廣電旅游體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統籌推進全縣生態休閑養生經濟的發展。協調推進生態旅游名城建設和旅游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縣文化和廣電旅游以及體育投資管理工作。
8、制定全縣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發展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范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指導推動文化、旅游和體育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9、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縣性文化、旅游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
10、指導、協調全縣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推薦、申報和管理。組織、協調全縣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
11、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落實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監管。監管、審查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全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12、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負責監督管理體育經營活動。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檢查。負責體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規模體育活動和體育系統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縣級體育全縣性、跨區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體育等案件的查處,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承擔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旅游、體育行政許可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14、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深化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基層文化陣地建設,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文化、旅游、體育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體育產業更加壯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部門構成看,本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含鄉鎮文化中心站)、及下屬單位包括慶元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慶元縣文化館、慶元縣圖書館、慶元縣博物館、慶元縣體育中心、慶元縣文物保護所和慶元縣電影有限公司。
二、2026年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925.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3668萬元、上年結轉結余7899.38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1112.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9.94萬元、其他支出24210.28萬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收支總預算35492.65萬元。
(二)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收入預算35492.6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40512.64萬)減少5019.99萬元,下降12%,主要是續建項目“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慶元)生態博物館建設項目經費預算減少。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152.83萬元(上年結轉7227.56萬元),占31.4%;政府性基金收入24339.82萬元(上年結轉671.82萬元),占68.6%。
(三)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支出預算35492.6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40512.64萬)減少5019.99萬元,下降12%,主要是續建項目“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慶元)生態博物館建設項目經費支出預算減少。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1112.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9.94萬元、其他支出24210.28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023.64萬元,占5.7%;日常公用支出189.94萬元,占0.5%;項目支出33279.07萬元,占93.8%。
年終結轉結余0.00萬元。
(四)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5492.6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11152.83萬元、政府性基金24339.82萬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1112.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9.94萬元、其他支出24210.28萬元。
(五)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152.83萬元,比上年執行數(18122.24萬)減少6969.41萬元,下降38%,主要是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慶元)自然生態博物建設工程預算經費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0982.89萬元,占98.5%;住房保障支出169.94萬元,占1.5%。
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1931.7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7.6萬元,主要用于電影公司的業務費專項。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154.31萬元,主要用于圖書館免費開放、圖書館運行專項經費。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12.2萬元,主要用于省民生實事文化驛站建設項目的支出。
(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動(項)0.77萬元,主要用于省補文化活動專項經費。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100.16萬元,主要用于文化館群眾文化、鄉鎮文化站免費開放以及省補“浙文惠享”省民生實事工程建設專項。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80.19萬元,主要用于宋韻文化(含青瓷文化)專項資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6.8萬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專項經費。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179.7萬元,主要用于旅游發展專項-行業管理及旅游政策兌現。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960.87萬元,主要用于省補文化建設專項經費、省補中央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省補旅游發展專項-旅游宣傳營銷、旅游宣傳營銷、文旅招商引資項目獎補專項、PPP文體中心項目律師費、旅游資源規劃與開發專項、省補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省補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等專項。
(1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568.22萬元,主要用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經費、省補文物保護資金、省補國家文物保護資金(處州廊橋、西洋殿、吳文簡祠等3處安防工程)、省補國家文物保護資金(西洋殿與吳文簡祠消防工程)等專項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6346.76萬元,主要用于省補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專項2025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資資金-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慶元)自然生態博物館建設工程,省補2025年中央支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中央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省補2026年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省補2026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省補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省補2023年中央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項)8.5萬元,主要用于文保單位“四有”工作經費(文保所)。
(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電影(款)電影(項)115.1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公益電影片租、設備維護經費、農村放映夜貼、車輛下鄉運行、影片訂購、業務培訓、臨時工工資、設備維修等。
(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510萬元,主要用于舉辦大型體育賽事經費、浙BA賽事專項、麗超足球賽城市爭霸賽。
(1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69.94萬元,主要用于支付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六)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213.58萬元,其中:
人員支出2023.6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89.9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4339.8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22261.26萬)增加2078.56萬元,增長9%,主要是增加了“慶元縣文體中心PPP項目提前終止補償金”項目。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29.54萬元,占0.5%;其他支出24210.28萬元,占99.5%。
3.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旅游發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開發項目補助(項)129.54萬元,主要用于省補中央旅游發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省補2026年中央旅游發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旅游資源規劃與開發專項)、省補2026年中央旅游發展基金補助地方項目資金(旅游宣傳營銷)。
(2)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22715萬元,主要用于慶元縣文體中心PPP項目提前終止補償金。
(3)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1495.28萬元,主要用于(基建)省補2024年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草命老區縣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項目資金(慶元縣體育中心配套項目-周邊山體護坡工程)、2024年省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群眾體育(環浙步道)、2025年省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群眾體育(環浙步道)、2025省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體育產業發展補助專項、舉辦大型體育賽事經費、省補2026年補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老年體育協會工作經費)、省補2026年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舉辦大型體育賽事經費)、省補2026年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青少年體育專項)、省補2026年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體育建設專項經費)、省補青少年體育專項、省補體育建設專項經費、省補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體育事業專項資金、市補2023年縣(市區)備戰及配套等補助、市補2024年體育產業評價工作資金獎勵、市補2025年舉辦大型體育賽事經費。
(八)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6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6.4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8.48萬)減少2.04萬元,下降24%,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6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減0萬元,升降0%。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6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5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5.08萬)減少1.54萬元,下降30%。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領導及兄弟縣市工作人員來慶調查考察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批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6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2.9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3.4萬)減少0.50萬元,下降14%。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比上年預算數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9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比上年預算數(3.4萬)減少0.50萬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今年預算以上年執行數來控制,而我局去年預算的三輛車,其中一輛因車輛原因很少上路,實際基本上是兩輛車運行費用。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6年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文化市場行政執法1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8.5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170.84萬)增加7.71萬元,增長4%,主要是有新進人員。
2.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96.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40.6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6.0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1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2026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6年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7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資金33279.07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5.委托業務費安排情況
2026年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委托業務費財政撥款當年預算總額1392.47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年結轉結余:包括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財政專戶管理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
7.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辦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1.委托業務費:指的是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是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圖書館(項)是指:反映圖書館的支出。
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藝術表演場所(項)是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門主管的劇場(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動(項)事務是指:反映舉辦大型文化藝術活動的支出。
1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事務是指:反映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包括基層文化館(站)、群眾藝術館支出等。
1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事務是指: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項)事務是指:反映文化和旅游執法檢查等文化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傳(項)事務是指:反映在境內外開展各類旅游宣傳促銷活動的支出,包括駐外旅游機構宣傳費、境外宣傳促銷費、境內宣傳促銷費、海外記者及旅行商接待費、旅游宣傳品制作費及設備購置費等。
2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項)事務是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務支出。
2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事務是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事項是指:反映考古發掘及文物保護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博物館(項)是指:反映文物系統及其他部門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室)的支出。
2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項)是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是指:其他用于體育方面的支出。
2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電影(款)電影(項)是指:反映電影制片、發行、放映等方面支出。
2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是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四、2026年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1)
(一)2026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01表)
(二)2026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02表)
(三)2026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03表)
(四)2026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04表)
(五)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05表)
(六)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06表)
(七)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07表)
(八)2026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08表)
(九)2026年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09表)
(十)2026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10表:一級項目表、二級項目表)
(十一)2026年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11表)
附件1: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 縣文廣旅體局 )_2026-02-27.xls
附件2:2026慶元縣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單位預算公開說明(局本級)-202602270911.docx
附件3:單位預算公開報表(文廣旅體局)_2026-02-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