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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25MB0T47470X/2026-101043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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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江根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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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3-02
目錄
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6年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
四、2026年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單位預算表
(一)2026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6年單位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6年單位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6年單位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6年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6年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6年單位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6年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6年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2026年單位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26年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表
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居民工作為基礎,以小區建設、城市管理、小區保障和地區穩定為重點,依據法律、法規和縣政府的授權,對轄區內地區性、社會性和公益性工作履行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職能。?
1、宣傳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兩個責任”,落實農村基層黨建,全面加強農村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黨建引領基層體系,強化“基層治理四平臺”建設,進一步增強黨在農村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2、加強經濟建設。編制經濟發展規劃;營造經濟發展環境,提供示范引導和政策服務;加強經濟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經濟結構調整和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優化升級農業產業結構,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積極推進二、三產業發展。?
3、加強社會管理。推進區域發展,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內集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領導基層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4、加強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相關政策。落實基層“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建立健全群眾辦事一次辦結機制,推進鄉便民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5、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依法保護各類經濟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綜合協調平安建設工作,構建民間矛盾糾紛調處體系,做好基層信訪調解工作,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抓好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增強公民法制意識;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工作;保護老年人、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6、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預算包括:江根鄉人民政府本級預算,本單位內設:黨建統領平臺、經濟生態平臺、平安法治平臺、公共服務平臺。
二、2026年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總預算558.12萬元。
(二)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收入預算558.1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4.18萬元,增長2.6%。行政運行經費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58.12萬元(上年結轉2.80萬元),占100.0%。
(三)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支出預算558.1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4.18萬元,增長2.6%。主要是行政運行經費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6.13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05萬元、農林水支出1.1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79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509.56萬元,占91.3%;日常公用支出45.76萬元,占8.2%;項目支出2.80萬元,占0.5%。
年終結轉結余0.00萬元
(四)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58.12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558.1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6.13萬元、農林水支出1.1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79萬元。
(五)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58.12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4.18萬元,增長2.6%。主要是行政運行經費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6.13萬元,占92.5%;農林水支出1.15萬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40.79萬元,占7.3%。
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事務514.53萬元,主要用于鄉財政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0.6萬元,主要用于鄉財政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社會工資事務(室)其他社會工資事務(項)1萬元。
(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室)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0.05萬元。
(5)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1.15萬元,主要用于農業農村發展。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事務40.7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55.32萬元,其中:
人員支出509.5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日常公用支出45.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手續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持平。
(八)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持平。
(九)關于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8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32萬元,增長64%,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6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6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領導及兄弟縣市工作人員來慶調查考察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6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8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32萬元,增長6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8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比上年預算數增加0.32萬元,增長64%,主要原因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6年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5.7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26萬元,增長7.67%,主要是人員增加,日常支出增加。
2.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2026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6年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1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資金2.80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表”。
5.委托業務費安排情況
2026年慶元縣江根鄉人民政府委托業務費財政撥款當年預算總額0.00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年結轉結余:包括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財政專戶管理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
7.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辦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1.委托業務費:指的是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項)指:醫療衛生方面和計劃生育事務方面的基本支出
17.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