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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25002658121D/2025-10104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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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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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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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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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慶政辦發〔2025〕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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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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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KQYD01-2025-0003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慶元縣推進生態工業高質量發展十九條》已經縣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慶元縣推進生態工業高質量發展十九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有關工作部署要求,堅定不移實施“工業強縣”戰略,秉持“助企、興業,強縣、富民”理念,加快推進“3+1+X”特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程,全力以赴推進新型工業化,展現共同富裕示范區慶元“主戰場最前線”擔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著力壯大優勢產業集群
(一)支持重大項目申報
對成功列入省示范性、引領性及特別重大產業項目的,項目通過驗收后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發展和改革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支持重點項目投資
工業項目在規定時間內竣工投產,設備投資額不低于300萬元的,按設備投資額給予10%—25%的分檔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經濟合作交流中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支持項目提容增效
新建(改擴建)工業項目根據計容建筑面積,按照項目建設進度與投資強度驗收情況,給予一定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1.技改項目設備獎勵。工業企業經核準或備案,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要求納統且當年購置新機器設備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的,按設備投資額給予10%-15%的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智改數轉綜合獎勵。對智能化建設、數字化建設投入超過30萬元的企業,按實際投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分別不超過500萬元、20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五)支持數字經濟發展
1.鼓勵創建數字化試點。首次列入國家領航級智能工廠、卓越級智能工廠、先進智能工廠的,給予50-150萬元的獎勵。首次列入省級未來工廠、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給予30-120萬元的獎勵。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認證的,給予10-2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2.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獎勵。新增規模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首次月度上規的給予20-5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年度上規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上,且次年增幅達到15%以上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勵,最多獎勵3個年度。(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3.互聯網行業獎勵。對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上規年度按照營業利潤的1%給予獎勵,次年起按同比增長營業利潤的1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度獎勵最高5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二、著力助推企業梯度培育
(六)支持企業上規升級
對新增規模以上且次年營業收入增幅10%以上的工業企業,首次月度上規的分別給予20-5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年度上規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七)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1.銷售規模首次突破。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1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2.鼓勵企業提質增效。當年銷售收入正增長的工業企業,按企業前三年銷售收入平均數劃分檔次,以前三年最高年度銷售收入為基數,對新增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3.規下企業分檔獎勵。對權數后營業收入規模、同比增速達到要求的規下制造業企業,給予5-15萬元的分檔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三、著力推動企業創新發展
(八)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1.企業技術中心、中試平臺認定獎勵。對首次通過經信部門評定的國家、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中試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2.第三方檢測服務載體建設獎勵。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投資建設對外開放服務的專業實驗室,檢測設備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并給予三年的場地租金獎勵。(責任單位:科學技術局)
3.企業規范化提升獎勵。對被認定為省級服務型制造企業(平臺)、省級智能制造工程服務公司、現代化管理對標提升星級企業、星級小微企業園的,給予5-2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綠色工廠、節水型企業和通過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給予3-50萬元獎勵。每年安排一定經費用于提升企業規范化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九)支持企業技術研發
對通過省經信部門鑒定驗收的新產品、省優秀新產品新技術、“浙江制造精品”、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給予5-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十)支持專精特新發展
對首次評定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管理現代化企業等,給予1.5-150萬元獎勵;對通過期滿復核的,給予5-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十一)支持工業設計開發
對新認定的各級工業設計研究院或重點企業設計院、工業設計中心,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獲得優秀工業設計獎的,給予單個獎項最高10萬元獎勵,單家企業年度獎勵最高20萬元。對在重要場合節點、重點展示線路布置展陳場景的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四、著力促進外貿穩定發展
(十二)支持企業擴大出口
對發展貨物貿易的企業,按企業實力、市場拓展、創新發展、示范引領、規范運營等評定標準給予獎勵。對發展服務貿易的企業,按服務貿易規模給予一定獎勵。對首次被評為國家、省、市出口名牌的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十三)支持企業出山入海
對參加境內外展會(廣交會除外)的企業,按攤位費的50%給予獎勵,無出口額企業獎勵減半執行。對組團參加行業協會組織展會的企業,單次展會合計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開展采購對接會、自辦展等。(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十四)支持防范化解風險
1.對上年度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下的成長型企業,實施出口信用保險政府聯保。對上年度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上的自行投保企業,按保費的8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支持出口企業參加“兩反一保”,單家企業按應訴費用的50%給予獎勵,單案限額10萬元,多家企業參加行業抗辯應訴的,單案合計限額2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2.對列入浙江省對外貿易預警點名單的企業或機構,按類別給予分檔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五、著力支持項目配套保障
(十五)支持潔凈車間建設
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建設無塵/潔凈車間的,按實際裝修面積給予300-2000元/m2獎勵,單個項目獎勵總額不超過裝修工程審計金額的50%。(責任單位:經濟合作交流中心、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經濟商務局)
(十六)支持租賃項目落地
入駐工業產業園且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低于2000元/㎡的項目,給予廠房租金獎勵,最高不超過8元/㎡/月。(責任單位:經濟合作交流中心、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經濟商務局)
(十七)支持外資項目落地
對有實際利用外資的制造業企業,按0.3元/美元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度獎勵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經濟商務局、經濟合作交流中心)
六、著力營造產業發展氛圍
(十八)支持員工子女就學
在學前教育及義務教育階段,依法給予企業員工子女就學支持。(責任單位:教育局、經濟商務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十九)支持產業品牌建設
對成功創建(復評)國家級品牌、榮譽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經濟商務局)
七、附則
1.當年度內發生涉稅刑事案件、較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依法被實施限制享受本級財政資金獎勵信用懲戒的嚴重失信主體企業不得享受。
2.上一年度“畝均效益”綜合績效評價C類企業按80%享受本政策,D類企業及應參加“畝均效益”綜合績效評價而未參評的工業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3.本意見第七條第一款的銷售規模首次突破獎勵與第二款的鼓勵企業提質增效獎勵可疊加享受,銷售規模首次跨階突破的可疊加享受。
4.企業同一事項涉及縣內多項獎勵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5.本意見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本年度內符合本意見條件的,可參照本意見執行。按慶委發〔2022〕28號文件立項但未執行完畢的項目,按原政策執行至結束。本意見相關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6.本意見實施過程中如與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新政策規定沖突,亦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