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慶元縣教育局提前招聘教師公告
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定及慶元縣2026年中小學教師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參加浙江師范大學師范類專場教師招聘會,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學(幼兒園)全額事業編制教師5名。各學科需求情況詳見附件1《2026年慶元縣提前招聘教師需求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2026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2024、2025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至38周歲(1986年11月11日至2007年11月11日出生);
5.學歷、學位和專業等其他條件參照附件1的要求;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要求;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工作人員形成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以及與該單位及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等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5:00。
(2)報名材料:2026年應屆生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幼師崗位)、畢業生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個人承諾書各1份;2024年、2025年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幼師崗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備案表、個人承諾書各1份。已取得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也同時提供。除報名表(附件2:《2026年慶元縣提前招聘教師報名表》)用電子表格,其他材料以掃描件或圖片形式打包,命名為“崗位序號+招聘崗位+姓名”發送到郵箱:qy6121393@163.com。
2.現場報名
(1)方式一:報考人員于2025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到浙江師范大學東體育場“慶元縣教育局”展位現場報名;
(2)方式二:報考人員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5:00前到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慶元縣濛洲街222號公共服務中心20樓005室)現場報名。
報名材料:同網上報名的材料一致,2026年應屆生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幼師崗位)、畢業生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個人承諾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24年、2025年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幼師崗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備案表、個人承諾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已取得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也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或不開考,對少數專業特殊的專業技術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資格審查通過的開考科目考生請于2025年11月14日(周五)下午2:00-4:0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中小學教育理論知識》或《學前教育理論知識》。筆試時間為2025年11月15日(周六),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為準。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二證缺一不可。
2.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入圍測試),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入圍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對象。如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測試對象。入圍測試對象將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凡通過網上報名的入圍測試對象,在測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所提供的復審材料與現場報名提供的材料相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測試相關要求見附件3。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入圍測試對象放棄測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四)確定入圍人員
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入圍體檢、考察。測試結束后,縣教育局按考生筆試、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詳見附件3)。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高中化學、中小學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幼兒教師崗位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參考公務員體檢、考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以指定醫院的結論為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正式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對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須在慶元服務滿五周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則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項
1.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一般可接受報考,并以縣教育局審核意見為準。有學位要求的崗位,該學位需與專業要求相對應。高學歷的報考人員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該崗位相應學歷的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對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及時與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聯系。
2.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均須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其中用人單位為“下屬中小學”的崗位,需取得相應專業的中學教師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人員,不予聘用,不再遞補。
4.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慶元縣教育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