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某某涉嫌濫伐林木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信息公開
發布時間:
2026-01-20 09:40
來源單位:
市生態環境局慶元分局
編輯:
練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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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信息 | 具體內容 |
1.案件名稱 | 吳某某涉嫌濫伐林木案,生態環境賠償意見書文號:浙麗環賠[2025]53號。 |
2.損害調查結果 | 吳某某于2024年9月底至12月初期間在慶元縣五大堡鄉五大堡村(大洪自然村)土名“榅坳坑隆口岙”山場超出采伐許可范圍采伐林木,實施濫伐林木行為。涉案山場超范圍采伐面積為15.37畝,涉案林木2173株,其中杉林243株,闊葉樹314株,松樹1590株;總蓄積為149.014立方米(折材積89.4083立方米),涉案林地的林業生產條件毀壞嚴重,森林生態系統功能受到嚴重損害,生態環境破壞嚴重。 |
3.鑒定評估結論 | 根據《慶元縣五大堡鄉五大堡村"榅坳坑隆口岙"山場濫伐林木案技術鑒定意見書》,涉案林地的林業生產條件毀壞嚴重,應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
4.賠償資金組成 | 本案賠償義務人共承擔生態環境功能修復費用65972.43元。 |
5.修復方案編制 | 直接修復。 |
6.案件結果 | 正在修復中。 |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慶元分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