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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25002658164T/2026-101043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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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gòu):
慶元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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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4-13
根據(jù)《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8號)和《浙江省社會救助家庭經(jīng)濟狀況認定辦法》(浙民助〔2019〕134號)的規(guī)定,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共批準4月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3020戶,5150人,低保救助金448.36萬元(詳見附件)。低保救助金將通過“浙里基財智控“一鍵直達”應用”統(tǒng)一發(fā)放到低保家庭戶主“社保卡”賬戶。
慶元縣民政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