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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113325250026582529/2026-101043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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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慶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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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2-1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產300萬套汽車零部件技術改造項目 | 浙江省麗水市慶元縣松源街道五都工業園區松屏路16號 | 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擬購置鑄造車間送沙自動化流水線、重力鑄造流水線等設備。位于慶元縣松源街道五都工業園區松屏路16號,實施年產300萬套汽車零部件技術改造項目。項目已在慶元縣經濟商務局備案立項,立項代碼為2508-331126-07-02-219393。項目總投資為2100萬元,其中環保總投資75萬元。 | 已進行公參 | 企業承諾投產時根據環評要求落實相關環保措施。 | 廢水:運營期生產廢水(清洗廢水、試壓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回用水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中表1的相關限值要求;食堂廢水經隔油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標準限值,總氮排放參考《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_T31962-2015中標準限值))后納入五都工業區污水處理站,由五都工業區污水處理站預處理后再納入慶元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管網,進入慶元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松源溪。慶元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出水CODCr、氨氮、總氮和總磷指標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表1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DB33/2169-2018未作規定的指標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含2006年的修改單)》(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廢氣:運營期熔化廢氣、澆注廢氣的顆粒物、制芯廢氣、落砂粉塵、拋丸粉塵的顆粒物,熱處理廢氣排放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6—2020)中表1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金工粉塵的顆粒物、澆注廢氣及制芯廢氣的非甲烷總烴及廠界污染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廠區內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6—2020)中表A.1限值。噪聲:項目運營期東、南、西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北側廠界鄰菊屠線執行4類標準;敏感點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固廢:一般固廢貯存、處置過程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需要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現場管理要執行《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 1276-2022),其他要執行《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 15562.2-1995)及其修改單。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上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5個工作日。聯系電話:0578-6271127; 傳真:0578-6271127。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慶元分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