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縣科學技術局2025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為深入貫徹“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戰略部署,進一步強化科技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流程,全方位提升行政執法效能,根據省科技廳、省地震局和麗水市科技局工作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現將2025年行政執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監管對象與范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浙江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浙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浙江省實驗動物管理辦法》《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浙江省防震減災條例》《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確定監管對象主要涵蓋:科技類校外培訓、科技成果轉化等相關機構及個人;重大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學校、企業、社會組織、機關和事業單位;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單位;爆破單位;以及處于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障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等。其中,“雙隨機”檢查對象嚴格按照相關工作制度予以確定。
二、聚焦監管內容與重點
(一)涉企行政檢查規范化
嚴格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強化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統一行政檢查行為規范與標準,全面推行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賦予“行政行為碼”,確保涉企行政檢查規范、透明。(完成時限:9月30日前)
(二)深化隨機抽查機制
持續深入推進科技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針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及其結果應用、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爆破單位未按規定報告、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等事項開展隨機抽查,并堅持深化部門間聯合隨機抽查。確保雙隨機抽查事項覆蓋率達到100%,信用分類結果應用率超過90%,到期任務完成率實現100%。(完成時限:9月30日前)
(三)強化日常巡查力度
依據機構改革后的科技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加大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地震安全性評價、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國家重點工程相關單位,以及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的日常巡查頻次。增強違法違規行為的預防和查處力度,全力營造優良的創新創業和地震監測的法治環境。(完成時限:9月30日前)
(四)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
全面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進一步優化提升營商環境的通知》要求,積極聯合教育、綜合行政執法、建設等有關部門,針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及其結果應用、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爆破單位未按規定報告、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等情況開展聯合行政檢查。進一步提高監管集成度,有效避免多頭、重復、低效檢查。(完成時限:9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制定行政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嚴格按要求開展檢查工作,加強對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管。
(二)規范執法檢查流程。嚴格遵循依法行政和涉企行政檢查的相關要求,嚴格執行執法計劃,穩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日常巡查、跨部門綜合監管等執法檢查工作,確保各項執法任務在本地、本部門按時、高質量落地落實。
(三)夯實執法責任體系。在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將行政執法工作納入本單位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內容,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內部監督,確保執法工作公正、公平、合法。
附件:
慶元縣科學技術局2025年度監管檢查計劃清單
序號 | 監管主項 | 行政檢查事項代碼 | 行政檢查事項名稱 | 監管對象 | 監管范圍 | 監管類別 | 監管方法 | 監管?頻次 | 實施方式 | 實施主體 | 實施層級 | 備注 |
1 | 對外國人、臺港澳人員就業行為的監督檢查 | 330614015001 | 對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行政檢查 | 用人單位 | / | 現場檢查、書面檢 查 |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 年度 | 單部門 | 科技部門 | 縣 | “雙隨機”計劃 |
2 | 對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的監管 | 330697008000 | 對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的行政檢查 | 學校、企業、社會組織、機關和事業單位等 | / | 現場檢查 |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 年度 | 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 地震主管部門、教育部門 | 縣 | “雙隨機”計劃 |
3 | 對科技成果轉化、交易、 認定的監管 | 330606011000 | 對科技成果轉化、交易、認定的行政檢查 | 科技成果檢測組織者、評估機構、技術交 易中介機構和人員、從事科研人員 | / | 現場檢查 | 日常巡查、核查 | 年度 | 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 科技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 縣 | |
4 | 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 | 330606041000 | 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檢查 | 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 | / | 現場檢查 | 日常巡查 | 年度 | 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 科技部門、教育部門、綜合執法部門 | 縣 | |
5 | 對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國家重點工程的監管 | 330697006000 | 對建設工程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行政檢查 | 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 | / | 現場檢查 | 日常巡查 | / | 單部門 | 地震主管部門 | 縣 | |
6 | 對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監管 | 330697007000 | 對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行政檢查 | 不特定對象 | 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 | 現場檢查 | 日常巡查 | / | 單部門 | 地震主管部門 | 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