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2025年度監管檢查計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管住風險、無事不擾”,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慶元縣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指引》等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編制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深入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聚力規范監管檢查行為,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動規范檢查、精準檢查、協同檢查,科學合理安排2025年度監管檢查的范圍和數量,確保年度監管檢查的事項、對象均在行政檢查計劃內,計劃檢查率、任務完成率、結果公示率均達到100%,年度聯合監管率在6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依照法定職權,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相關國家、省、市和行業標準等情況進行檢查。對投訴舉報較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有嚴重違法記錄等情況的,可視情況增加檢查次數。
三、監管檢查對象和范圍
(一)監管對象和范圍。慶元縣域內涉及本部門行政檢查事項監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
(二)監管內容。針對燃氣安全、占道經營、生活垃圾分類、戶外設施設置、建筑工地不文明施工、校園周邊環境、餐飲油煙治理、犬類管理等方面落實常規監管工作。
(三)監管重點。一是實施監管檢查前需進一步做好監管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的動態維護,不斷夯實監管工作基礎。二是作為牽頭部門開展多部門聯合檢查任務時,要負責在平臺中設置聯合監管任務,及時通知各參與單位接收聯合任務、設置檢查事項、確定被檢查對象。三是現場檢查環節,按照“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的原則,對同一市場主體的不同檢查事項合并實施檢查,檢查過程中做好“亮碼檢查”“亮證執法”,并通過“浙政釘·掌上執法”系統錄入檢查結果。四是對于未列入本年度監管工作計劃的執法檢查,執法單位需制定專項檢查計劃,在平臺上設置上傳檢查計劃,再組織開展專項監管。
(四)檢查內容、方式。根據雙隨機檢查、重點檢查、日常巡查、事件核查等方式現場開展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科室、中隊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監管檢查計劃的有關內容,按照計劃要求規范開展檢查行為,避免不必要、非必要的檢查,做到監管檢查的質效提升。
(二)嚴格規范執法。開展檢查時,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按要求對檢查過程及檢查結果進行記錄,確保檢查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規范性。
(三)強化結果應用。各科室、中隊要根據監管檢查計劃的實施,熟練掌握多種監管檢查方式,同時根據檢查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查漏補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