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2025年度監管檢查工作,提升監管效能,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5〕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編制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聚焦高頻高發、易發多發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持‘管住風險、無事不擾’,推動規范檢查、精準檢查、協同檢查,科學合理安排2025年度監管檢查的范圍和數量,確保年度監管檢查的事項、對象均在行政檢查計劃內,計劃檢查率、任務。
三、監管檢查對象和范圍
(一)監管對象和范圍。養老機構、社會團體等。
(二)監管檢查對象數。2025年度安排監管檢查單位2家。
(三)監管重點。加強對養老機構、社會團體等重點領域的檢查,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全縣公墓的監督檢查。
(四)檢查內容、方式。慈善組織聯合檢查,雙隨機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1家,頻次1次/月,時限6月至7月;養老機構抽查,重點檢查的生產經營單位1家,頻次1次/月,時限8月至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檢查責任科室,明確具體責任分工,強化統籌協調,確保監管檢查工作有序推進。加強部門協同,強化信息共享和資源整合,形成監管合力。
(二)嚴格規范執法。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要求開展監管檢查工作,確保執法行為合法、合規、透明,杜絕隨意執法和選擇性執法。
(三)強化結果應用。對監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實施銷號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形成有效震懾,推動監管對象規范運營。
附件:慶元縣民政局行政執法檢查計劃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