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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260/2024-5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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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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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字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優質均衡發展,構建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二、制定依據
(一)《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和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浙教基〔2018〕19號)
(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4〕89號)
(三)《浙江省教育廳等十三部門關于印發公民上學“一件事”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的通知》(浙教法〔2019〕63號)
(四)《麗水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1.公布招生對象及名額
慶元縣2024學年小學招生對象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6周歲適齡兒童,初中招生對象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招生名額:各中小學根據學位限定招生名額。
2.明確招生條件
分類設置招生條件,主要分民辦學校招生和公辦學校招生,其中公辦學校又分為學區招生和陽光招生兩大類。
3.公開招生流程
(1)平臺報名。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上登入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學區生按2024學年慶元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辦法報名,小學陽光招生按照2024學年慶元縣縣城小學一年級招收進城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實施辦法報名。
(2)現場審核。符合招生條件并已在平臺系統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將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學校現場審核。
(3)錄取。經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兒童按學區優先、類別優先、遵循志愿優先、電腦派位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適用對象
慶元縣2024學年小學招生對象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6周歲適齡兒童,初中招生對象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五、注意事項
家長在報名前需仔細核對報名條件、準備相關材料,并關注學區劃分、招生計劃等關鍵信息。同時,需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報名,確保孩子能夠順利入學。
六、關鍵詞解釋
老城區:指東門村、南門村、西門村、北門村、城北村、后碓村、街尾村、大坂洋村、姚家村、吳宅村、上葉村、大塘源村、周墩村等13個行政村區劃范圍。
七、新舊政策差異
2023年文件:文中所涉及戶籍、房產、優撫優待等條件所需提供的佐證材料取得時間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2024年文件:文中所涉及戶籍、房產、優撫優待等條件所需提供的佐證材料取得時間截止至2024年4月30日。
八、政策實行時間
本方案自2024年6月6日起施行。
《慶元縣教育局關于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慶教普〔2023〕27號)及附件同時廢止。
九、解讀機關(解讀人、咨詢方式)
解讀機關:慶元縣教育局
解讀人:葉定平
地址:慶元縣濛洲街道濛洲街222號
電話:0578--6121215
二、圖解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