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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201/2025-6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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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發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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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6-09
一、起草背景
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進一步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推進“標準地”供給,不斷提升工業投資項目質量和效益,促進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制定文件的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8〕73號)
2.《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工作指引(2022版)〉的通知》(浙發改投資函〔2022〕98號)
三、主要內容
《指引》分為正文和附件兩個部分
(一)正文部分
1.明確工業項目相關產業“標準地”指標須符合《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工作指引(2022版)〉的通知》(浙發改投資函〔2022〕98號)有關規定。
2.“標準地”項目出讓程序
相關部門聯合提出擬出讓地塊的“標準地”控制性指標;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標準地”控制性指標,通過浙江省自然資源智慧交易服務平臺發布“標準地”招拍掛出讓公告,組織土地招拍掛;與“標準地”受讓人簽訂《慶元縣工業項目“標準地”投資履約合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標準地”受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3.項目審批服務和監管
鼓勵項目單位選擇“拿地即開工”、“多驗合一”模式,實現項目早開工早投產。《慶元縣工業項目“標準地”投資履約合同》載明“標準地”的控制性指標要求、指標復核辦法、違約責任等事項內容;
4.項目開工管理
(1)開工延期的處理機制
如果項目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需要提前30天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交原因說明。
經審核批準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開工時間,但竣工時間也會相應順延,且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年。
(2)開工逾期的處置措施
如果項目超過約定開工時間滿一年以上未開工,將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5.項目竣工管理
(1)竣工核驗未通過的處理機制
項目未通過竣工核驗的,由相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長不超過半年。
(2)竣工核驗通過后的手續辦理
驗收通過或經整改后復核通過的,各部門依法依規辦理相關審核審批手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時辦理不動產登記。
6.項目達產管理
(1)達產驗收的組織
達產驗收開發區范圍內的項目由慶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組織驗收,開發區范圍外的項目則由縣經商局組織驗收。各部門負責相關指標驗收,確保項目達到約定的投產條件。
如果未通過達產驗收,相關部門會要求企業在1年內完成整改。整改期滿后,企業需要再次申請驗收,直到達標為止。
(二)附件部分
慶元縣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達產驗收意見表,用于達產驗收時對控制性指標進行復核驗收。
四、適用對象
縣發改局、縣經商局、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慶元分局、縣科技局、慶元經濟開發區管委、各鄉鎮街道,新拿建設用地的工業企業
五、關鍵詞解釋
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是指在按規定完成相關區域評估基礎上,帶著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容積率、R&D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之比等基本指標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除負面清單外)。
六、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7月3日起執行。
七、解讀機關
慶元縣發展和改革局行政審批服務科范志青,電話0578-6058785
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