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部門工作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等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慶元縣民政局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局信息公開工作。
慶元縣民政局辦公地址:慶元縣橫城南路18號,郵編323800;聯系電話:0578-6121213,傳真號碼:0578-6113807,辦公時間: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二、政府信息公開范圍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真實準確、及時便民的原則,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政府信息公開范圍,主要是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以下情況不予公開:
(一)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三)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四)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本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制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本機關對現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本機關可以不予提供。
(六)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三、主動公開
(一)主動公開范圍
1.民政局職能介紹
2.民政局領導分工
3.民政局內設機構
4.民政局本機關負責人
5.民政局依法需公開的政策文件
6.民政局工作總結、思路
7.民政局公示公告
8.民政局人事任免
9.民政局公開目錄
(二)公開方式
1.慶元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民政局欄目(http://www.jinzhengfeng.com.cn/col/col1229387003/mzjbzlm276/index.html);
2.新聞發布會;
3.微信公眾號等政務新媒體;
4.報刊、廣播等其他途徑。
(三)公開時限
以本機關名義發布及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政府公開信息,自發布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編排體系
(四)編排體系
各類信息的編排體系見下表。
索引號 | 信息名稱 | 生成日期 | 公開方式 | 公開時限 | 公開范圍 | 責任單位 |
1.信息名稱
簡要描述民政局信息內容。
2.信息分類
慶元縣民政局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機構職能、政策文件、規劃計劃、業務工作、人事信息、公開年報、公開目錄7個一級類別和9個二級類別。
三、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慶元縣民政局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請機構
慶元縣民政局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詳細地址:慶元縣橫城南路18號
聯系電話:0578-6121213
郵政編碼:323800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慶元縣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慶元縣人民政府網站上下載,也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具體申請方式有三種:
1.當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2.書面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提出遞交《申請表》,并在相應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信函、傳真到達申請受理機構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慶元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直接填寫并提交《申請表》。申請信息到達網站服務器的時間為申請時間。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
http://zjysqgk.zj.gov.cn/ysqgkqt/ysqgk/front/showgradd.do?deptid=331126ZF060000&deptname=%25E6%25B0%2591%25E6%2594%25BF%25E5%25B1%2580
申請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接受核實。辦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申請事項。
(三)《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身份證明、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每份申請表格限填一項申請內容,內容應盡量描述詳盡明確;若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請人的簽名或蓋章(以數據電文形式提出申請的可以省略)。
(四)申請的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即進行登記、編號和審查,對已經向社會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對申請書不完備或申請內容不明確的予以退回,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后再行申請;對依法不屬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經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依申請公開受理回執》。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
(五)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收到補正告知函10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5.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將告知獲取的途徑。
(六)收費標準?
根據新修訂的《條例》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四、監督方式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或慶元縣監察局投訴。
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投訴電話:0578-6127702,傳真號碼:6124433,通信地址: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郵政編碼:323800。接待投訴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慶元縣監察機關投訴電話: 6112210,傳真號碼:6122652,通信地址:慶元縣龍洲西路15號,郵政編碼:323800。接待投訴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