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32525002658164T/2025-1010434819
-
發布機構:
慶元縣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12-12
【文字版】
一、政策依據
《浙江省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實施方案》(浙民養〔2024〕97號)
二、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全縣老年助餐服務網絡基本形成,服務對象有效擴面。到2027年底,老年助餐多元供給、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鞏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對象范圍
堅持“保基本、兜底線”原則,優先為“不能燒、不敢燒、不會燒“三類老年群體,即無法自主做飯的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做飯存在較高風險的高齡老年人、不會做飯的獨居老年人等困難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在保障剛需人群的基礎上,為其他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有條件的可以面向其他年齡群體提供服務。
(三)助餐模式
針對慶元縣東、西部鄉鎮的差異,綜合考慮區域老年人規模、用餐需求、服務半徑等因素,依托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村(社)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等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構建片區化統籌+分層式供給的老年助餐服務體系,采取“3+X”運營模式,即建立3個以上區域性鄉鎮級配送餐服務中心實現集約化供餐,對沿線村(社區)通過專業機構開展統一配送餐服務,對不具備配送條件的村,引導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村(社)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通過提升改造開展助餐、配送餐服務,逐步構建“中心輻射、全域覆蓋”的助餐網絡。
(四)建設補助
建設補助資金用于支持助餐服務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及智能設備投入,新建或改造提升項目包含設計、裝修、設施改造(電梯、廚房、消防等)、設備購置等建設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經鄉鎮(街道)驗收合格后,按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價(以下簡稱決算價)核算。
1、片區配送服務中心
新建項目:按決算價的100%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改造提升項目:按決算價的100%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老年食堂
原則上不再新增建設,確因山區交通不便、送餐路程遠等特殊原因需新建、改造老年食堂的行政村,經鄉鎮(街道)驗收合格后,按決算價的30%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送餐服務點
經鄉鎮(街道)驗收通過的新建或提升、改造送餐服務點,經鄉鎮(街道)驗收合格后,按決算價的100%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
(五)運營補助
運營補助以“按效補貼”為原則,根據服務人數、服務質量等指標分檔核算。送餐服務點由片區配送服務中心運營機構統一負責運營管理,片區助餐配送服務中心原則上不另行給予運營補助。
1、送餐服務點運營補助
由片區配送餐服務中心統一提供配送餐服務的送餐服務點,按季度平均就餐人數分五檔給予補助;行政村下轄自然村的就餐人次統一歸屬于當季該行政村送餐服務點統計。縣城中心區域(石龍社區、詠歸社區、新建社區、同德社區、同心社區、香蕈社區、東門村、南門村、西門村、北門村、城北村、坑西村(松源街道);同濟社區、洋墩社區、濛洲社區、玉田社區、同舟社區、同源村、喜鵲村、道崗村、大濟村、周墩村、大塘源村、吳宅村、大坂洋村、后碓村、姚家村、街尾村、上葉村(濛洲街道))的送餐服務點,鑒于交通等行政成本支出較低,按季度平均用餐人數對應等級下調一檔補貼(最低不低于第一檔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檔次 | 季度平均 就餐人數 | 補助標準 (萬元/季度) | 縣城主域 (萬元/季度) |
第一檔 | 1-5人 | 0.2 | 最低按第一檔執行 |
第二檔 | 6-10人 | 0.4 | 按第一檔執行 |
第三檔 | 11-15人 | 0.6 | 按第二檔執行 |
第四檔 | 16-39人 | 0.8 | 按第三檔執行 |
第五檔 | 40人及以上 | 1 | 按第四檔執行 |
2、老年食堂(銀發助餐點)運營補助
持續運營的老年食堂(銀發助餐點)(指文件實施前已投入運營且未中斷服務的老年食堂)或新增老年食堂(銀發助餐點),按季度平均就餐人數分三檔給予運營補助。具體標準如下:
檔次 | 季度平均就餐人數 | 補助標準 (萬元/季度) |
第一檔 | 10-15人 | 0.8 |
第二檔 | 16-25人 | 1 |
第三檔 | 26人及以上 | 1.5 |
3、送餐服務點管理補助
各送餐服務點的管理人員由村(社)或運營公司安排專人負責。送餐服務點的管理人員按照就餐人數分三檔給予補助:第一檔就餐人數20人及以下的按200元/月給予補助;第二檔就餐人數在21—40人的按400元/月給予補助;第三檔就餐人數在41人以上的按600元/月給予補助。各鄉鎮(街道)或村委會可以根據本地配送實際情況,另外給予送餐服務點管理人員一定的補助,推動向自然村、困難老年人延伸送餐服務。
三、關鍵詞解釋
本方案所指“季度平均就餐人數”按當季實際服務天數內就餐總人次除以當季實際服務天數計算(公式:季度平均就餐人數=當季實際服務天數內就餐總人次/當季實際服務天數/2),需提供佐證材料。
四、解讀單位和聯系方式
解讀單位:慶元縣民政局
聯系人:范王冰
咨詢電話:058-6057307
【問答版】
問:本方案的政策依據是什么?
答:依據《浙江省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實施方案》(浙民養〔2024〕97號)制定。
問:老年助餐服務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答:到2025年底,全縣老年助餐服務網絡基本形成,服務對象有效擴面。到2027年底,老年助餐多元供給、可持續發展能力得到鞏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滿意度明顯提升。
問:哪些老年人可享受助餐服務?
答:堅持“保基本、兜底線”原則,優先為“不能燒、不敢燒、不會燒“三類老年群體,即無法自主做飯的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做飯存在較高風險的高齡老年人、不會做飯的獨居老年人等困難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務,在保障剛需人群的基礎上,為其他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有條件的可以面向其他年齡群體提供服務。
問:助餐服務點的建設補助標準是什么?
答:建設補助資金用于支持助餐服務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及智能設備投入,新建或改造提升項目包含設計、裝修、設施改造(電梯、廚房、消防等)、設備購置等建設項目,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經鄉鎮(街道)驗收合格后,按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價(以下簡稱決算價)核算。
1、片區配送服務中心
新建項目:按決算價的100%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改造提升項目:按決算價的100%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老年食堂
原則上不再新增建設,確因山區交通不便、送餐路程遠等特殊原因需新建、改造老年食堂的行政村,經鄉鎮(街道)驗收合格后,按決算價的30%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送服務點
經鄉鎮(街道)驗收通過的新建或提升、改造送餐服務點,經鄉鎮(街道)驗收合格后,按決算價的100%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
問:運營補助如何計算?
答:運營補助以“按效補貼”為原則,根據服務人數、服務質量等指標分檔核算。送餐服務點由片區配送服務中心運營機構統一負責運營管理,片區助餐配送服務中心原則上不另行給予運營補助。
1、送餐服務點運營補助
由片區配送餐服務中心統一提供配送餐服務的送餐服務點,按季度平均就餐人數分五檔給予補助;行政村下轄自然村的就餐人次統一歸屬于當季該行政村送餐服務點統計。縣城區域(石龍社區、詠歸社區、新建社區、東門村、南門村、西門村、北門村、城北村、坑西村(松源街道);洋墩社區、濛洲社區、玉田社區、同舟社區、同源村、道崗村、大濟村、周墩村、吳宅村、大坂洋村、后碓村、姚家村、街尾村、上葉村(濛洲街道))的送餐服務點,鑒于交通等行政成本支出較低,按季度平均用餐人數對應等級下調一檔補貼(最低不低于第一檔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檔次 | 季度平均 就餐人數 | 補助標準 (萬元/季度) | 縣城區域 (萬元/季度) |
第一檔 | 1-5人 | 0.2 | 最低按第一檔執行 |
第二檔 | 6-10人 | 0.4 | 按第一檔執行 |
第三檔 | 11-15人 | 0.6 | 按第二檔執行 |
第四檔 | 16-39人 | 0.8 | 按第三檔執行 |
第五檔 | 40人及以上 | 1 | 按第四檔執行 |
2、老年食堂(銀發助餐點)運營補助
持續運營的老年食堂(銀發助餐點)(指文件實施前已投入運營且未中斷服務的老年食堂)或新增老年食堂(銀發助餐點),按季度平均就餐人數分三檔給予運營補助。具體標準如下:
檔次 | 季度平均就餐人數 | 補助標準(萬元/季度) |
第一檔 | 10-15人 | 0.8 |
第二檔 | 16-25人 | 1 |
第三檔 | 26人及以上 | 1.5 |
3、送餐服務點管理補助
各送餐服務點的管理人員由村(社)或運營公司安排專人負責。送餐服務點的管理人員按照就餐人數分三檔給予補助:第一檔就餐人數20人及以下的按200元/月給予補助;第二檔就餐人數在21—40人的按400元/月給予補助;第三檔就餐人數在41人以上的按600元/月給予補助。各鄉鎮(街道)或村委會可以根據本地配送實際情況,另外給予送餐服務點管理人員一定的補助,推動向自然村、困難老年人延伸送餐服務。
問:“季度平均就餐人數”如何計算?
答:按當季實際服務天數內就餐總人次除以當季實際服務天數計算(公式:季度平均就餐人數=當季實際服務天數內就餐總人次/當季實際服務天數/2),需提供佐證材料。
解讀單位:慶元縣民政局;
聯系人:范王冰;
咨詢電話:0578-6057307。
【圖片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