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11332525MB19378909/2026-1010433587
-
發布機構:
慶元縣衛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6-01-05
文字版
一、制定背景
2025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國家《實施方案》),明確了總體要求、補貼對象和標準、申領程序、資金來源和補貼發放、管理和監督、加強組織實施等方面內容。2025年12月浙江省衛生健康委 浙江省財政廳印發《浙江省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為做好慶元縣第二孩、第三孩育兒補貼與國家育兒補貼政策的有效銜接和平穩過渡,結合慶元縣實際,制定《慶元縣落實育兒補貼制度銜接方案》,進一步細化補貼標準和條件等方面。
二、制定依據
本文件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浙江省衛生健康委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浙衛發〔2025〕20號)和中共慶元縣委辦公室 慶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慶元縣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慶委辦發〔2023〕38號)制定。
三、主要內容
一是補貼對象和標準。慶元縣戶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并符合國家政策及地方政策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嬰幼兒,按國家標準發放育兒補貼,2025年底前申領,逾期不再補發。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出生的嬰幼兒,符合慶元縣育兒補貼地方政策的,按二孩400元/人/月、三孩600元/人/月和國家方案規定的發放年度發放;其他按國家方案發放對象、標準和年度發放。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嬰幼兒,育兒補貼統一按浙江省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規定執行,同時將省育兒補貼政策與慶元縣地方政策的差額部分過渡為慶元縣第二孩、第三孩消費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按二孩100元/人/月、三孩300元/人/月發至滿3周歲止。
二是慶元縣第二孩、第三孩育兒補貼發放條件以及消費補貼發放條件。
三是申領辦法和發放。申領人在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申請,也可向嬰幼兒戶籍地鄉鎮(街道)線下申請。由嬰幼兒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資格初審,縣衛生健康局進行審核確認。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平臺”發放,第二孩、第三孩消費補貼與育兒補貼同步發放。
四、解讀機關
慶元縣衛生健康局
聯系地址:慶元縣濛洲街222號公共服務中心9樓
聯系方式:0578-6121596
圖解版
